就讀國小的張姓男童品行不佳,偷錢還偷改家庭聯絡簿被媽媽發現,媽媽和李姓女閨密拿藤條抽打他屁股和大腿,爸爸得知此事後,也暴揍孩子一頓,小朋友帶著一身傷去學校被老師發現通報,社工緊急介入後,爸媽不但被法辦還要去上親子教育課程,幸好社工在法庭替他們求情,讓法官輕判他們緩刑2年。
判決指出,2021年4月18日下午,張姓男童疑在學校偷錢被老師發現,老師寫家庭聯絡簿告知家長此事,張童擔心回家受罰,偷偷修改聯絡簿,結果還是被媽媽發現,媽媽拿出藤條,和李姓閨密和另名男性友人一起抽打小孩的屁股和大腿,爸爸事後知道這件事,也下場用腳踢踹教訓兒子,導致小朋友下巴瘀青、下嘴唇2處潰瘍。
張姓男童帶傷去學校上課,老師見他臉上有傷,問他怎麼回事,男童說自己被爸媽修理,老師認為家長教訓太過火,通報社工介入;社工到校後帶著孩子去醫院驗傷、報警,檢方原本處分爸媽不起訴,但社會局不服提再議,檢方續查後,依傷害罪起訴張家爸媽。
高雄地院審理時,爸媽坦承動手教訓小孩,還說他們已經上了20小時的親子教育課程,知道教育孩子不能用打罵方式,社工也出庭替他們求情,認為他們持續有在接受輔導,已改善很多對孩子的教養觀念;由於成年人對兒童犯罪,依法要加重2分之1刑度,法官認為爸媽已悔改,因此輕判他們緩刑2年,至於幫忙教訓孩子的李姓閨密,也獲緩刑2年,但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自由時報 2023-06-16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