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三民二分局今(22日)才傳出2名員警執勤時怠職遭記申誡,接連又被爆50歲簡姓員警帶小三參加派出所員工旅遊,因「不正常感情交往」遭記大過、調職,而另一名35歲王姓員警而是投資失利忙於處理債務連續曠職後乾脆辭職不幹了!
警方指出,發生婚外情的簡姓員警過去曾在高雄和台南各分局待過,到陽明派出所前於台南某派出所服務,因發生婚外情而被台南市警局列為輔導對象,去年10月被調至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
未料,去年11月派出所員工私下舉辦旅遊活動,簡男竟大方帶著小三一同出遊,事後被所長發現並進行調查,發現確實有不正常感情的交往,被依「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記1大過,並調往林園分局,而簡男已於今年6月辦理退休。
另一名原本在鼎山派出所任職的王姓員警,則因投資失利欠下不少債務,今年2月初為處理債務問題,連續3天曠職,宛如人間蒸發般連同事也無法聯繫上,返職上班後,因未依規定執勤且未辦理請假手續,被列管為違紀傾向人員,並核記1大過懲處後,王男隨即在今年2月中直接辭職走人。
自由時報2022-07-22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