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善心法官」的台南地方法院法官朱姓法官,上班時間不假外出,跑去釣魚及種菜,懲戒法院斥責他嚴重破壞司法形象,遭罰俸1年;朱月領18萬8695元,他因上班摸魚被逮到,挨罰226萬4 340元,考績也會受影響,本案仍可上訴。
朱姓法官曾因出錢贊助故鄉北葉國小學生到大陸演出原住民的傳統歌舞,被外界稱為善心法官,但他在其他法院服務時,就曾因言行問題惹出爭議,調任台南地院後再出包,遭司法院政風狗仔隊盯上。
朱在台南地院辦理行政訴訟及刑事簡易案件的審判工作,他從201 8年11月到2019年6月間,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去釣魚或栽種植物等與 公務無關的活動,政風人員查到他有15天不假外出。
朱坦承不假外出從事非公務活動,但辯稱常利用午休或假日加班, 時數超過法官申報加班費的上限,這種無薪工時可用來補足通常上班 時數的不足,他上班時間有時做自己的事可被諒解。
合議庭認為,朱雖辯稱其近年接連經歷3位手足離世,心緒不佳而遵醫囑調適,但他並未提出診斷證明書或相關病歷資料以資證實,難以為信。又司法院考勤要點第3點後段固賦與法官工作時間、地點之彈性,卻不是指法官得任意不到院上下班,或得任意大幅勻挪辦公時間從事私務,而全然置正常上下班時間於不顧。
司法院人審會決議將朱移送監察院,通過彈劾後,懲戒法院職務法 庭由參審員中研院副研究員李英惠及台大教授柯格鐘和3名職業法官 組成合議庭審理。
合議庭認為,朱未戮力、敬業從事審判工作,有損人民對司法信譽 的期待,也違背司法院考勤要點與法官的自律信任,且容易導致社會 大眾產生法官閒散怠惰、辦案輕漫的負面觀感,損及司法形象,違反 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
合議庭指出,朱每天未到院辦公的時數至少過半,裁判品質因此落 後,情節重大,考量違失情節後,處以罰款,數額為他現職月俸總額 1年。
中時新聞網 2021/09/28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