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一名陳姓男子逾期未繳罰單1.8萬元,房子遭到行政執行署拍賣,引發社會議論,惟行政執行署解釋,是因為陳男曾有多張罰單拖過5年追繳期限,影響國家公權力行使,本次才決定要追徵他的財物,雖然拍賣已撤銷,但監察院仍提案要求檢討,法務部對此表示「尊重」,強調已提出6項改善措施。
法務部指出,尊重監察院提出的調查報告,將持續檢討精進,以符法制與社會大眾期待。而對於對於本案的缺失,第一時間即提出6項具體作為。
首先,加強執行同仁對弱勢義務人之協助與關懷,由行政執行署副署長陳盈錦赴所屬13個分署,與第一線執行同仁舉行檢討座談,以此案例提醒同仁相關執行思維,對弱勢義務人應主動關懷協助,於執行過程中應注意符合比例原則。
其次,行政執行署擬訂各分署對於一般小額案件不動產執行相關注意事項,將執行之必要性、處理程序,做出原則性提示規範,要求執行同仁確實遵守。
第三,擬定相關執行行為SOP流程檢查表,以利第一線同仁於外出執行時可資遵循,提升執行品質細緻度。
第四,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分北、中、南3個區域,安排教育訓練,分別調訓執行同仁,落實相關執行步驟與規定。法務部長蔡清祥非常重視,雖因公務無法親臨會場,仍以視訊及錄影方式向同仁訓勉。
第五,要求各分署落實公文審核機制,對於小額案件不動產進入拍賣程序,各分署長、主任行政執行官對於相關案件執行作為,要審酌是否符合相關法定程序,審慎依法執行,以兼顧人權保障。
最後,相關執行案件新聞發布,亦將更加審慎,在遵守相關規範及個資保護下,妥適揭露執行成效,兼顧義務人隱私維護及社會公義之實現。
自由時報 2020-08-05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