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大學情侶檔學生莊男和林女,涉嫌在網路販售毒品,經員警喬裝購毒者循線查獲,被橋頭地院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其中林女緩刑5年,莊曾因毒品糾紛被判刑,不宜緩刑,均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莊男和林女均為高雄一所大學學生,並知悉愷他命等物為第3級毒品。2020年6月10日凌晨2點多,由林女用手機在微信通訊軟體公開群組,以暱稱「免睡商店」發布「正港鐵觀音茶葉1公斤2100、彩虹氣泡飲、小米酒400/杯,享團購價另計,小本經營,恕不賒帳」的交易訊息,涉嫌共謀販售毒品。
高市左營分局員警當天執行網路巡邏勤務時,發現上開訊息,乃於當天下午2點30分許,佯裝購毒者,透過微信與林女聯繫後,以4200元購買毒品,後由莊騎機車攜帶愷他命等毒品,前往超商交貨當場被捕,警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合議庭法官開庭後,判處莊和林女各有期徒刑1年10月,並審酌林女目前仍是學生,宣告緩刑5年,並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至於莊曾因毒品交易糾紛,而與他人共犯在公共場所聚集施暴,被法院判刑6月,雖然尚未確定,他卻不知警惕再犯毒品案,不宜宣告緩刑。
自由時報 2021-04-15 07:16